國立公園公團成立於1987年,在環境部部長委託權限下,通過對公園資源的調查和研究,負責保存和管理資源,同時在公園內建造各種設施並負責維護,指導公園的有效使用,承擔公園宣傳工作等,有效地開展公園管理工作。
國立公園公團負責管理韓國22座國立公園中的21座,只有位於島嶼地區的漢拿山國立公園歸屬於地方自治政府濟州特別自治島管理。
- 保存和強化豐富的物種多樣性以及穩定的自然生態系統。
- 保護秀美的自然景觀,提高珍貴文化遺產的自然價值。
- 制定並執行各類法律性和制度性管理政策,要求使用和損毀公園環境的利益相關方遵循。
- 開發豐富多樣的旅遊探訪項目,提供優質服務。
- 營造積極的公園管理輿論,引導利益相關方的合作,提高國際認知度。